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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科协建立关系的香港科技团体


发表时间:2005-3-14 19:47:19  点击 1970 次

    近些年来,中国科协与港澳地区科技团体交往与合作日益频繁,交往的科技团体也逐渐增多。
    从1978年至今,中国科协陆续与香港地区32个科技团体建立了联系与科技交流合作,并与香港4个科技团体正式签署了双边合作协议;1988年和1992年与香港工程师学会签订协议,1994年4月与中国科协工程联合会签订了“两地专业资格互认的协议”,1992年7月10日与香港科技协进会签订合作协议,1990年9月19日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签署协议,1992年2月28日与香港电子协会签订了“内地电子人员到香港企业进修的协议”。

与中国科协建立关系的香港科技团体:


第一类 14个民间及半官方的科技组织:


  香港工程师学会香港科技协进会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工业科技中心、英国电机工程师学会香港分会、香港科普协会、香港工业总会、香港工程院、香港学者学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工程师社会事务促进会、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科学馆;


第二类 7个行业科技团体:


  香港电脑学会、香港电子协会、香港电子商会、香港医学会、香港卫生护理学会、香港化学会、香港建筑师学会。


第三类 7个高等院校(香港地区一共有8所大学,7所与中国科协有联系)


  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城市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


第四类 基金会、企业等


  香港震雄集团公司、香港求是基金会、香港蒋氏基金会、香港电脑产品亚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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